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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不代表胜利

导语

由于制造污染,清镇的三家陶瓷企业被告了。告他们的,是一群环保志愿者。虽然胜诉了,但是没有真正的胜方,留下的是各方对现在整个陶瓷业的思考。

    由于制造污染,清镇的三家陶瓷企业被告了。告他们的,是一群环保志愿者。

    这是《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71日实施以来,由贵州本土环保NGO提起的首例环境公益诉讼。

    “任何民众看到污染现象,都可以成为原告。”负责这起案件的贵阳天一致和律师事务所的李永瑜律师说。然而,遗憾的是,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的维权意识并不强。

    尽管今年7月,最高法院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预示着我国环境司法迈出标志性一步。然而现实中李永瑜仍感到举步维艰,“环境司法大门虽然打开,但打环境官司依然遭遇多重尴尬。”他说。

    环保志愿者状告污染企业

    916日,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起诉三家陶瓷企业排污案,在清镇市生态保护法庭开庭。这是《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颁布后,由贵州本土环保NGO提起的首例环境公益诉讼。

    “厂区内,白色的粉尘覆盖了机器本来的颜色。空气里的味道刺鼻异常,让人气喘不过来,而工人就在这种污浊的环境里上班。”这是暗访时,三家陶瓷企业给志愿者黄成德最直观最深刻的印象。

    黄成德,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法定代表人。

    该中心成立于20103月,是经贵阳市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间环保组织,以传播和践行生态文明为宗旨。畅行公民关注、参与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并通过公众环境教育和各种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推进城乡生态文明建设。

    这起被媒体誉为《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颁布后,环境公益诉讼第一案的故事,要从今年5月说起。

    2005年,清镇市工业园区建成后,引入百隆、红枫、吉利三家陶瓷生产企业。今年5月,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志愿者看到,三家企业的厂区内污水横流,生产废水外溢至雨水沟;废水收集处理池破损、废弃,污水直接排入外环境,造成环境破坏;厂区原料、煤渣大量露天堆放;且厂区内还露天堆放了大量垃圾。

    之后,众人一查贵州水系图,结果更是触目惊心。百隆、红枫两家企业所处区域的地表水汇入中八水库,属于花溪水库准保护区;而吉利陶瓷有限公司所处区域地表水排入衣裳河,属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环境保护外围保护区。如果有害物质一旦通过地下水流淌到饮用水源附近,造成的后果将难以想象。

    环境是重要的公共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应该予以严格保护。经过三个月周密细致的调查取证,污染的严重程度让黄成德等志愿者愤怒了,他们决定:将三家陶瓷企业告上法庭。

    916日,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起诉三家陶瓷企业排污案,在清镇市生态保护法庭开庭。三家被告企业均承认排污事实和存在的问题,并表示立即整改。

    这是《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71日颁布后,由本土环保NGO(非政府组织)提起的首例环境公益诉讼。

    原被告当庭签署调解协议书,协议书上明确:贵州省清镇市红枫瓷业有限公司、贵州省清镇吉利陶瓷有限公司、清镇百隆陶瓷有限公司将按照贵州楚天环保有限公司制定的环境污染治理技术方案进行整改。

    整改期限分别为:贵州省清镇市红枫瓷业有限公司80天;贵州省清镇市吉利陶瓷有限公司100天;清镇市百隆陶瓷有限公司90天。三家陶瓷公司在进行整改过程中及整改后,自愿接受独立的第三方监督,监督期间为一年,费用分别由他们自愿负担。

 

引自:胜诉,不代表胜利  作者:王震

原文地址:http://www.yl1001.com/article/35614120382394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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